根据教育部教高[2004]5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本科(专升本)层次学历教育学生 1、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注册入学的学生必考 2、2004年3月1日之前注册入学的学生参加抽测。
二、考试科目: 1、各专业本科: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2、各专业专升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免考对象: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免考全部统考课程。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免考大学英语的学生 ①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 ②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 ③获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 ④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以上者; ⑤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界定); 4、考试时间:每年组织两次,3月和9月(暂定) 5、各科目考试大纲发布后,我院将及时在网站公布。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多次参加考试,每次参考门次由学生自定,试点期间的统考成绩有效,统考课程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试结果由网考办公布。所有通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正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远程教育学院 200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