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护士条例》已被纳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护士条例》进行研究和审议,争取早日颁布实施。
据了解,截止2005年底,护士队伍的数量发展至134.96万名,比2004年增加了4.2万人,相当于2000年至2004年间增加数量的总和。护士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达到25.6%,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但是随着临床诊疗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护理工作仍面临着许多挑战,突出表现在:临床护士队伍的数量不足,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少,护士人力配备不能满足患者护理需求;临床护理工作与患者护理需要、临床诊疗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毛群安指出,卫生部去年颁布了《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并专门召开了全国护理工作会议,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护理工作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当前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依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总量,实现护士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质量。根据临床专科护理领域的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培养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建立和发展临床专业护士。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理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发展社区护理,拓展护理服务。推进护理教育改革与发展。发展护理。加强护理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护理服务理念、专业技术经验、教育和管理模式。